【離鄉以後你還好嗎?(四)】移台學者「失去光環」 身分轉變並不影響動保使命
「離鄉以後你還好嗎?」系列闊別聽眾一年,短短一年間離港移台的人士,還多了一班擁有豐富專業知識的香港學者,第4集請到香港中文大學前講師陳嘉銘分享他的離鄉故事。過去陳嘉銘游走於文化及動物等界別,主力從事文化、社會科學、動保研究的教育工作。但當香港純學術的討論都不再自由,批判思維不被權力體制接受,他決定離港赴台。由「一個有光環的老師」,跌到一個做動物保護相關專案的研究員,他直言心理上也要平衡。雖然如此,無論身在何方,動保、流行文化與電影已成為他一生的使命,地域並沒有成為界限。

近年陸續有不少香港學者來到台灣,有的擔任訪問學人、有的或是以專業移民等方式赴台。這一集的主角,是香港中文大學前講師陳嘉銘,過去他游走於流行文化、電影及動物等界別,棟篤笑、電台DJ、學術研究、教書、寫書等他通通都做過,有多重角色。現時,嘉銘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擔任專案研究員。
當純學術討論不再自由 批判性原來不被權力體制接受
嘉銘原本在大學教書已有10年,但近年他開始感到壓力:「這10年間都不及最近兩、三年,覺得要留意的地方多了,即是如何演繹一些說法。若果我繼續留在香港,可能我會一直顧慮這種影響,甚至可能(壓力)會愈來愈埋身 ,會有好多覺得不自然的做法出現。」
他舉例最近自己出版的一本流行音樂書本,內容要寫到近兩年牽涉到香港社會運動的處境,但是就一些口號、運動的名目、名稱等,他都要想清楚才能下筆。

嘉銘說: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狀況,純粹一個學術研究,就算有觀點、角度及立場,但因為香港的處境或者因為某一些權力機關如何去應對那個局勢,而不知道界線在哪。
學術研究需要很大的自由度,才有空間去表達、分析,特別是對於研究社會科學及文化議題的人。無奈的是,嘉銘發現若身處香港,這已不再是理所當然的權利,「我們要討論社會,自然有種批判性,但我們的批判性原來不被某種權力體制去接受」。
放棄高薪厚職移台 由學者「轉型」為動物研究員
除了會研究流行文化,嘉銘另一為人熟知的工作是做動物保護研究。他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以「動物,文化與現代社會」獨立成科,是首個在香港大專教育出現、利用人文學科及社會科學角度教授的動物科目。授教這科目已有5年多,他卻希望改變現狀,思考究竟自己下一步要怎樣繼續做動物相關的工作。
過去他經常討論動物保護,但主要在書本上看一些文章、研究,然後到課室用文字、語言去講解動物保護,與一般外界所想像跑到前線,例如到野外實地考察、為流浪貓狗進行TNR(誘捕、絕育、回置)不同。他猶豫是否可以轉型做前線工作?而若要去另一個地方繼續做動保相關工作,嘉銘第一個考慮便是台灣,原因是「在台灣做動物保護的團體或者聲音也比較豐富」。
「忽然由一個有光環的老師 跌到一個只是做專案的研究員」
成為離散港人的一份子,心態上或多或少有改變。現年45歲的嘉銘,可說已經走了一半人生,他卻在此時離鄉背井、轉專業階梯,一切重新開始,過程絕不容易。他說:「原本是一個也算是叫做高薪厚職,在香港好有光環的大學(有)一個教書的位置,又做研究又可以教書,受好多人敬仰 ,忽然間有這樣的改變,對於一個這個年紀的人來說是不容易的。你和別人說自己的位置都好像忽然由一個有光環的老師,跌到一個只是做專案的研究員,所以有好多這些心理上的平衡。」嘉銘強調不是要需要光環,但「你不能否認你會擔心若果要走回頭路,回去大學,有沒有可能呢?」
現任台灣動物專案研究員 由改變學生價值觀到從政策著手做動保
嘉銘在台灣擔任專案研究員,從事一些關於法例及政策的研究,例如做過一個關於動物感知如何在民事法條文裡出現的研究;也處理過動物相關法例,例如實驗動物可如何得到保護?他便拿其他國家例子作研究,探討可如何應用在台灣。

身分上雖然有改變,但他保護動物的心態沒變,只是改變了推動方式——過去面對學生,嘉銘主要是從價值觀上改變他們;但現在面對的是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政府,「若果政府真的在政策或者法例上通過一些條例,其實是直接對待動物如何受到保護的處境。」
香港動保屬小眾 觀念落後前路難行?
不過在推動動物保育的路上,有時嘉銘也會感到挫折。在現今社會,儘管已經有不少家庭有「動物家庭成員」,然而動物保育往往難成主流議題。在香港要推動這個理念則更加困難,嘉銘覺得香港在動保的立法,或者在政府的管理上缺乏視野。

去年底香港有野豬受驚咬傷輔警員,港府便立即推「殺豬令」,定期主動捕捉並將出沒於市區的野豬人道毀滅,惹來社會不滿,並反諷漁護署過去都建議市民無須理會亦不要餵飼出沒在市區的野豬,但如今卻趕盡殺絕,更將野豬從香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欄目中刪除。至今年中,漁護署提交立法會文件倡修例,將現時禁餵區範圍覆蓋全香港。
嘉銘說:有一些事突然出現便好快通過某一些說法,例如說野豬影響到人或者有令人受傷的事件,所以就通過一些法例,這個做得很快。但有一些議題原本好像好有抱負去做,例如2019漁護署曾經說過要通過(修訂)一個169法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至今無再進一步討論,不知道為何會消失了,所以(香港)對於動物保護是比較混亂的一種視野。
香港實用價值凌駕對生態動物保護的價值 台灣值得香港借鏡
因為覺得動物保護的聲音較豐富而選擇來台,但不等於嘉銘自此對香港動保漠不關心,反而在工作的過程中,他發現到更多台灣經驗值得香港參考,「始終作為一個香港人,就算離開了香港,有一些是我們成長背景好像受到教化,或者入血的一些對香港關心的題材,這些是你永遠不會放下。」
他舉例,在香港馬路如果撞到豬、牛、羊、馬、驢、騾就要停車,這是殖民地年代訂定的條文,他們的出發點是實用價值,「這件物件有主人,這物件是財產,而非動物」。然而再進一步要怎樣做,是把動物拖回馬路邊?還是怎樣?香港民眾這方面的知識相對薄弱。最近更通過了撞到貓、狗都要停車報警,嘉銘覺得這是稍為進步,但仍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對照台灣,相對較多組織會教育民眾如何處理,也有一些會跟進經常出現某種動物的路段,配合統計分析(如哪個路段最多動物走出馬路、通常是甚麼品種的動物),繼而提供建議讓政府參考,例如是否需要調整路段或豎立一些路牌。嘉銘覺得,台灣組織提出的價值觀並非純粹講實用價值,而是從教育民眾如何做出發,「香港的實用價值太凌駕我們對生態動物保護的價值」。

他又舉例,宜蘭的羅東林區管理處,最近做了一些動物通道,讓動物在隧道通過公園的另一邊,而不用走上馬路。香港西貢、大嶼山都有好多牛經常走出馬路,單單追蹤其位置是不會解決到問題。香港相對的空間感不多,加上港府有沒有心去構思是最大難度,但他覺得香港也可參考。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