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藏2官員受賄判囚 冀皖2幹部涉貪受查
2016.12.31
雲南省委前副書記仇和因受賄判刑後,曾任其秘書的雲南昆明前副市長謝新松受賄案,近日在昆明中院一審判決,謝新松被判囚10年,並罰款100萬元人民幣。
大陸媒體周五(30日)報道,1名姓劉的商人透過關係認識仇和,但商人都要通過謝新松聯繫仇和,為了打好關係,姓劉商人先後3次向謝新松提供近600萬元的賄款。
“西藏首虎”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樂大克受賄案,周五在河南鄭州市中院公開宣判,他被判有期徒刑13年,罰款200萬元人民幣。
經審理查明,樂大克在2004至2015年間,利用擔任西藏國家安全廳黨委書記、廳長,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提供協助,直接或通過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873萬元。
另外,中紀委網通報,河北省石家莊市政協副主席張維德,安徽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楊敬農,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