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冷知識】麥尼爾奧運奪金 江西棄嬰問題明清已在

2021.07.28
【歷史冷知識】麥尼爾奧運奪金 江西棄嬰問題明清已在 在今屆東京奧運女子100米蝶泳決賽,加拿大泳手麥尼爾(Margaret MacNeil)勇奪金牌。
路透社資料圖片

在今屆東京奧運女子100米蝶泳決賽,加拿大泳手麥尼爾(Margaret MacNeil)勇奪金牌;麥尼爾在2000年於中國江西出生,她出生後即被父母棄養,一歲時獲一對加拿大醫生夫婦領養。值得一書的是,有史學家援引明清時期的官方文件指稱,江西溺嬰、棄嬰問題嚴重,想不到在「新中國」問題依然沒有改善。

明朝內閣首輔朱國楨(公元1557至1632年)曾說:「江西人最愛溺女(溺斃女嬰)。」溺斃女嬰主要原因是婚姻論財,導致嫁妝昂貴。在江西北部饒州府,「饒俗不舉女,皆因婚娶論財。」而萬曆年間(公元1573年至1620年),萬年縣更出現「縣民棄女者載道」的情況,溺女相當嚴重。在江西中部吉安府,萬曆年間《吉安府志》卷一七《賢侯傳》稱,蘇州太倉人張振之嘉靖時為吉安知府,「以厚風俗為首務,諭屬邑省耕課桑,禁溺女⋯⋯。」在江西十三府之中,至少有八府有溺斃女嬰的記載。

至清代,江西更加成為全國溺女最嚴重的地區。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在向皇帝所進條陳中說:「福建、江南(江蘇、安徽)、江西甚多溺女之風。」乾隆皇帝在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曾說:「江西向有溺女之風,最為殘忍」。清代江西安福人、同治四年進士、翰林院檢討王邦璽在其奏議《覆請辦育嬰疏》也曽指稱:「各省溺女陋習,惟江西為最」。

由於問題太過嚴重,滿清皇朝曾立法規定:溺殺女嬰,比照祖父母、父母故意殺害子孫的條例,「杖七十,徒一年半」,而且經常由地方官府發布通告和詩文,對此進行勸誡,甚至還建立了相應的社會救助機構,比如「女嬰堂」、「保嬰會」等等,讓生下女嬰而又不願撫養的家庭,把孩子送來。但在大環境重男輕女的情況下,這些舉措都是杯水車薪,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

諷刺的是,以「破四舊」(破除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自居的中國共產黨,原來仍未成功令中國地方戒除棄養女嬰的陃習。這次江西棄嬰麥尼爾代表加拿大一舉擊敗中國蝶后張雨霏奪金,更令網民議論紛紛;之前有「小粉紅」常引用納粹德國宣傳部長戈培爾的「名言」說:「離開了祖國,你甚麼都不是。」但這次有網民得出如此結論:「離開了祖國,你就是奧運冠軍!」

記者/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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