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定罪上訴被駁回 陳健民:失望上訴庭未糾正錯誤
2021.04.30
路透社資料圖片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及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前年被裁定公眾妨擾等罪成。他們早前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五(30日)一致裁定,駁回所有人的定罪上訴;當日戴耀廷及黃浩銘的刑期上訴,亦同樣被一致駁回。(陳潤南 報道)
代表戴耀廷的律師張達明,認為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有違憲之嫌,另外「佔中三子」被控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兩項控罪的犯罪元素有所重叠。他又強調,三子只是「串謀啟發香港人」。
陳健民隨後在個人Facebook回應,表示對上訴失敗十分失望。他解釋,他們在法庭抗辯並就審訊結果上訴,是因為控罪並不合適(從「未經批准集會罪」改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煽惑罪」控罪給予政府過度權力。
他表示,佔中三子及本案部份被告,於推動和平佔中之初,已表明會承擔法律責任並主動在佔領結束後向警方自首。
此外,他又認為原審法官未充分考慮公民抗命,乃基於公共利益並貫徹和平原則,在普通法的傳統下應盡量輕判。他對於上訴庭判決沒有糾正錯誤,十分失望。至於一眾被告會否繼上訴至終審法院,他認為要考慮守護公義基金的資源,因為現在有太多抗爭者需要支援。他又感謝市民的關懷和支持,希望市民常存希望,公義終會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