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被指違限聚令遭檢控 民眾聯署要求查辦陳百祥12人無罩飯局
在香港,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被指2019年4月在太子一間酒吧「落半閘」開會,涉「違反四人限聚令」遭檢控。但另一方面,獲授銅紫荊星章的藝人陳百祥上月平安夜偕同親友一行12人到鹽田梓一間西餐廳晚膳,無罩玩足4小時,疑遭警方「不作為放生」。荃灣區區議員劉卓裕周二(5日)發起公眾聯署,要求警方依法辦事徹查陳百祥涉嫌違反限聚令一事。
陳淑莊及林瑞華兩人與酒吧持牌人陳偉才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周二進行審前覆核。控方透露,有警員在沒有作出警誡下向酒吧負責人錄取口供,但強調對方當時是自願招認,故會傳召該名警員作供。辯方則認為該證供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反對將被告的招認口供呈堂。裁判官鄭念慈表示案件將如期於4月19日開審,審訊為期5天,屆時會處理控辯雙方的爭議。
控方透露,審訊時將傳召6名證人,另會呈上三份警員書面證供。其中一名證人為衛生署職員,將講述案發時香港的疫情。控方亦會傳召替酒吧負責人陳偉才錄取口供的警員,雖然該名警員沒有作出警誡,但控方指被告是自願招認。辯方則表示衛生署職員與案件毫不相關,而錄取口供的警員沒有作出警誡,欠缺法律基礎。
被告陳淑莊(49歲)及林瑞華(36歲)各被控一項參與被禁群組聚集的傳票控罪,指他們涉嫌於2019年4月2日至3日在大南街地舖酒吧「HANDS」「犯案」。酒吧持牌人陳偉才(32歲)則面對兩張傳票,首罪為「明知而容許被禁群組聚集」,指他於4月1日至4月4日營運涉案酒吧,並「明知而容許被禁群組聚集進行」。
陳偉才另被控身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在指明期間未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的指示,涉嫌於4月1日至4月4日期間容許某人進入酒吧前,未有先為該人量度體溫,並容許酒吧內多於四人同坐一桌。
另一方面,獲特區政府頒發銅紫荊勳章的陳百祥卻於平安夜公然違反限聚令,被媒體爆出與大班朋友一行12人去到鹽田梓的高級西餐廳享用私房菜。荃灣區區議員劉卓裕聯署信指出,疫情嚴峻,陳百祥作為「香港著名演藝人員,並剛剛於去年10月才接受行政長官頒授銅紫荊星章,絕對有責任以身作則,不應作出涉嫌違法,罔顧疫情等,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的名聲的行為。」
劉卓裕要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平等看待陳百祥等人涉嫌違反限聚令一事」,公平嚴明徹查案件,不要因陳的身份而有差別對待,應以儆效尤,警惕所有香港人在疫情時期必須嚴格恪守法律。
聯署信認為,若警方盲目容忍,令案件不了了之,只會顯示出警方差別對待、令市民對行政司法及執法機關更不信任。
劉卓裕稱,市民可於本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聯署,所有簽名將連同請願信郵寄至特首辦及警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