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被指违限聚令遭检控 民众联署要求查办陈百祥12人无罩饭局

2021.01.05
陈淑庄被指违限聚令遭检控 民众联署要求查办陈百祥12人无罩饭局 陈淑庄被指违限聚令遭检控。
路透社资料图片

在香港,前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及香港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林瑞华,被指2019年4月在太子一间酒吧「落半闸」开会,涉「违反四人限聚令」遭检控。但另一方面,获授铜紫荆星章的艺人陈百祥上月平安夜偕同亲友一行12人到盐田梓一间西餐厅晚膳,无罩玩足4小时,疑遭警方「不作为放生」。荃湾区区议员刘卓裕周二(5日)发起公众联署,要求警方依法办事彻查陈百祥涉嫌违反限聚令一事。

陈淑庄及林瑞华两人与酒吧持牌人陈伟才早前否认控罪,案件周二进行审前覆核。控方透露,有警员在没有作出警诫下向酒吧负责人录取口供,但强调对方当时是自愿招认,故会传召该名警员作供。辩方则认为该证供没有任何法律基础,反对将被告的招认口供呈堂。裁判官郑念慈表示案件将如期于4月19日开审,审讯为期5天,届时会处理控辩双方的争议。

控方透露,审讯时将传召6名证人,另会呈上三份警员书面证供。其中一名证人为卫生署职员,将讲述案发时香港的疫情。控方亦会传召替酒吧负责人陈伟才录取口供的警员,虽然该名警员没有作出警诫,但控方指被告是自愿招认。辩方则表示卫生署职员与案件毫不相关,而录取口供的警员没有作出警诫,欠缺法律基础。

被告陈淑庄(49岁)及林瑞华(36岁)各被控一项参与被禁群组聚集的传票控罪,指他们涉嫌于2019年4月2日至3日在大南街地铺酒吧「HANDS」「犯案」。酒吧持牌人陈伟才(32岁)则面对两张传票,首罪为「明知而容许被禁群组聚集」,指他于4月1日至4月4日营运涉案酒吧,并「明知而容许被禁群组聚集进行」。

陈伟才另被控身为餐饮业务负责人,在指明期间未有遵从食物及卫生局局长的指示,涉嫌于4月1日至4月4日期间容许某人进入酒吧前,未有先为该人量度体温,并容许酒吧内多于四人同坐一桌。

另一方面,获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勋章的陈百祥却于平安夜公然违反限聚令,被媒体爆出与大班朋友一行12人去到盐田梓的高级西餐厅享用私房菜。荃湾区区议员刘卓裕联署信指出,疫情严峻,陈百祥作为「香港著名演艺人员,并刚刚于去年10月才接受行政长官颁授铜紫荆星章,绝对有责任以身作则,不应作出涉嫌违法,罔顾疫情等,有损授勋及嘉奖制度的名声的行为。」

刘卓裕要求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平等看待陈百祥等人涉嫌违反限聚令一事」,公平严明彻查案件,不要因陈的身份而有差别对待,应以儆效尤,警惕所有香港人在疫情时期必须严格恪守法律。

联署信认为,若警方盲目容忍,令案件不了了之,只会显示出警方差别对待、令市民对行政司法及执法机关更不信任。

刘卓裕称,市民可于本月8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联署,所有签名将连同请愿信邮寄至特首办及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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