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片女主照遭百警擅入内部系统查阅并疯传 港警:纯好奇不涉刑事 律师批双标

在香港,今年6月一对男女疑在启德一屋苑露台性交,被人拍摄及上传网络后,两人被捕。其后大批不涉案件调查的港警擅自登入内部系统查看甚至翻拍、疯传女事主相片。警方调查结论是个别警员出于「好奇」登入电脑系统,不涉及刑事成分,并已对他们施以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有大律师指出,涉事警员已涉嫌干犯「不诚实使用电脑」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有律师并指,当局将「起底」刑事化,禁百姓未经当事人同意披露个资,警方却能以「好奇」作为免责理由,形容是不可思议。
警方经近半年调查 认为个别警员因出于「好奇」不涉刑事
警队透过该系统的登入纪录,发现有多名并非调查该案的警员曾查看相关案件资料,事件交由投诉及内部调查科跟进。然而经过近半年调查,警方认为个别警务人员因出于「好奇」而登入电脑系统,不涉及刑事成分,并已对他们施以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但警方通报中未有透露实际涉事人数及罚则。
大律师:或涉干犯「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大律师陆伟雄周一(21日)接受本台访问,他指,表面看来涉事警员已涉嫌干犯「不诚实使用电脑」,是可被判监的刑事罪行。
陆伟雄说:如果这些其他的警务人员根本不是这队调查人员,理论上他(们)不应该了解或知道这个案件相关的嫌疑人身分,因为可能每一个案件被告人身分是保密的,但如果你现在有机会看到这些照片,你不就是知道他的身分?
不过陆伟雄补充,暂时「不肯定犯错警察是偷偷进入电脑网络,还是这个网络的(资料)已公开,(如若是后者)则相关警员没有不诚实进入别人的网络」,而目前对于「实际上该些警察透过甚么渠道拿到这些影像,我们很难掌握」。
陆伟雄指出,原本网上的偷拍片段并不能够清晰见到事主容貌,但若有警员登入电脑系统获取当事人容貌等资料后在内部传阅「公诸同好」,行为就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但目前根据警方公开在资讯,同样也不易有足够证据提控。
警应重新审视系统 尽早堵塞漏洞
他续指今次事件影响很大,由涉案警员人数众多可见警队明显出现制度缺口。他认为最重要的是,不要再让同类事件发生。
陆伟雄说:虽然我们没有实质证据说警察一定犯法,不过表面上看来不对。至少凸显有个制度缺口,我们为了避免再有同类事件发生,我觉得警队应该要好小心,再重新审视自己的系统,现在究竟有没有漏洞,如有应尽早堵塞。
桑普:用「好奇」作为免责理由 简直不可思议
律师桑普同日对本台指,警方用「好奇」作为免责理由简直不可思议。
桑普说:你看到他现在这个投诉及内部调查科,就像卸责及包庇调查科一样,用「好奇」作为一个理由去说不涉及刑事成份。但你翻遍所有法律,任何各国法律包括中国在内,「好奇」并不是免责事由,香港更没有可能用「好奇」做免责事由,简直不可思议。
起底刑事化在《国安法》后生效 港警却知法犯法
桑普又指出,这次涉事警员并非调查案件但却擅自登入内部系统再于群组广传相片,明显已干犯至少3条罪行,包括「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他说,起底刑事化已在《国安法》后生效,但此事可见「只许警察搞活春宫散播图片,不许香港一般市民做其他任何行为」。
桑普说:观感就是香港警察知法犯法,无法无天,没有任何后果。反而他想打压的异见人士,就钳制言论。
相关刑事条例均须监禁
现时,香港已修例将个人资料「起底」刑事化,根据法例,披露者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而披露者有意图或罔顾是否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即属犯罪。简易程序审讯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例如早前一名26岁客户服务助理,涉于去年10月,在社交平台冒充前女友的身分,披露其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相片等,该男子遭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起诉共7项「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沙田裁判法院已裁定被告罪成,将于12月15日判刑,此案成为首宗定罪案件。
另外翻查资料,前入境处女文书助理在职期间,多次登入部门电脑系统,擅自取得215名政府官员、司法人员、警员等公众人物及其家属的个人资料,在通讯程式Telegram的「起底」群组发布。她去年承认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被法官陈广池当时形容,其起底行为有如「网络阿尔盖达」,终被判囚3年9个月。陈官更称案件为香港首宗涉网络起底行为的渎职罪行。
港警:警队十分重视人员诚信
就这次事件,警方回应指,已经完成调查工作,而相关违纪人员已经接受适当的纪律处分。警方强调,警队十分重视人员诚信,并会不遗馀力深化警队的诚信管理文化及预防不当行为。
私隐专员公署回覆本台查询时,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但会留意相关事件发展」,并说「任何机构(作为资料使用者)在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个人资料 时,必须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相关保障资料原则的规定。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证据,可以向私隐专员公署作出查询或投诉」。
今年6月网上流传片段,一对男女疑在香港启德一屋苑露台性交,两人涉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被捕。多达百名警务人员在未经授权下,登入警方内部系统查看女事主容貌,其后更在内部通讯用的WhatsApp 群组传阅,当中更涉及高级警务人员,警方知悉后展开调查。
记者:淳音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