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用假安心出行 工程师「非法侵入」罪成还押候判

2023.04.06
【香港法庭】用假安心出行 工程师「非法侵入」罪成还押候判 香港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推出「安心出行」措施,要求进入指定场所人士需要扫描「安心出行」二维码。
路透社资料图片

香港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推出「安心出行」措施,要求进入指定场所人士需要扫描「安心出行」二维码,而在2021年11月1日起,更规定进入政府场所均须扫描二维码,惟有人被发现在措施生效当日早上,涉使用虚假「安心出行」程式,进入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因而被控「侵入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罪。其中一名被告为时任政府外判测试工程师,他早前否认控罪受审,本周四(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证瑜指,被告行为阻碍社会抗疫,明言考虑把被告判监,把案件押后至4月20日判刑,被告申请保释被拒,其间须还押候判并索取背景报告。

接纳所有控方证人证供为诚实可靠

被告为文剑伟(29岁),曾任政府外判工程师,被控于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入境事务大楼,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侵入属于公共机关,或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

裁判官王证瑜裁决时指,接纳所有控方证人证供,认为他们作供直接、态度诚恳、合理,裁定为诚实可靠的证人,当中包括被告在案发时所受聘公司的上司。被告上司供称,曾通知包括被告在内的员工有关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而有员工不希望使用自己的电话安装程式,公司有安排已下载程式的电话予员工,但被告未有使用,并提及案发时接报到场后,曾询问入境处职员会否有方法帮助被告,但职员回应指已有传媒在场拍摄。

辩方求情望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裁判官续指,被告必定有进入政府机关或单位,而有关部门可按情况,获豁免扫瞄「安心出行」,但被告未获豁免。由于根据规定,所有进入政府场所人士都需要安装或使用「安心出行」程式,故被告亦必须遵守安装程式方可进入大楼,但被告并没有如此做。而被告在明知自己没有安装程式情况下仍进内,一定构成「侵入」行为,被告亦没有无合理辩解或解释,判断被告无合法权限,并认为控方已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辩方求情时就指,被告初犯,明白经审讯后被定罪,而被告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案件争议点在被告行为有否构成「侵入」,而被告亦开宗明义承认自己是在连登下载假「安心出行」应用程式,现时已有反省感后悔,了解自己行为相当不智,冀法庭尽量轻判,而「安心出行」措施亦已取消,故重犯机会极微,望法庭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被告因有工作在身申保释被拒

辩方又指,被告在大专毕业后任职资讯科技公司,现时负责相关支援工作,由于有工作在身,望法庭继续批准被告保释,惟即时被王官拒绝。

裁判官又指,虽然辩方表示疫情已过去,但案发时还未过去,政府及社会正谨慎地处理疫情,包括强制使用「安心出行」程式,但被告的行为违背政策目的,对社会抗疫带来阻碍。而被告经审讯后被定罪,没有悔意,明言将考虑是否把被告判处监禁式刑罚,把案件押后至4月20日判刑,其间将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而就社会服务令报告,就在索取背景报告后再作决定。

同案另有4人被控同一罪名,各自分拆成独立案件处理,其中3名时任入境处职员均否认控罪,一人获判无罪,一人案件在5月24日开审,另一人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后至本月12日求情及判刑。至于另一名任职文员被告,就于2月3日承认控罪,最终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件编号:ESCC2097/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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