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李家田认参与中大「阵地战」 轰示威者锁起武器「道德有问题」
「屠龙案」周一(15日)踏入第52日审讯,被告李家田续作供。就控方盘问关于他在Telegram(TG)「屠龙」群组内的讨论,李确认他曾出席中大示威,在现场「企喺示威者嗰边」观察及评论当时环境,并认为中大某些示威者如「童子军」般做出愚蠢行为,而且「道德有啲问题」,因当时已发生警察开真枪射示威者,在武力不对称的情况下,仍有中大示威者认为不应以武器对付警察,却没有人阻止警察用真枪。
控方关注李家田在「屠龙」群组中各种发言
被告李家田今续出庭作供,指在被捕时警员曾向他提及涉案炸弹属粉状,又不断要他说「鸿仔」给了他一枝枪。控方问李家田为何在录影会面中,称把枪保管了两星期而非更短时间,李回应:「俾人打到咁样,我随口而出,讲啲嘢出嚟」。他在盘问下又表示,在得悉「屠龙」等人被捕后,把自己TG帐户名更改「为免引起不必要误会」,但不知同一TG用户拥有同一帐户编号。
控方之后引述TG讯息纪录,关注李家田在「屠龙」TG群组中的各种发言,如曾分享「连登讨论区」的贴文「天日全世界去拆荃湾狗屋」,并问大家「点睇」。李解释分享目的是「搵话题喺群组度沟通」,并知道「屠龙」在荃湾出没故问大家会否参与,但不同意自己会参与;他又承认曾协助「屠龙」购买牛皮胶纸以贴在队员身上作记认,自己亦曾使用,亦确认曾看到「屠龙」队员把汽油弹收在袋内以车运走,但忘记是由谁收起,也知「屠龙」在荃湾某处摆放汽油弹并曾到过有关地点。
李曾为观察示威者到中大参与示威
李家田在盘问下承认,当时曾在2019年11月12日至13日左右,和从犯证人黄振强到中大二号桥附近观察示威。控方及后引述「屠龙」TG群组内的讯息,黄曾传讯至TG群组指「转场,全世界入暴大」、「急call火魔」,但不知最后有没有汽油弹送到。庭上又播放李当时录音留言表示「阵地战有得打,一系最多我亲自教咁多位射箭,好冇?行未?」李解释属「吹水」,但同时向法官确认他有到中大参与「阵地战」。就控方质疑他曾传讯称「都话最锺意阵地,劲好玩」,李解释是指喜欢「示威者聚集埋一齐」,他可观察到「好多嘢」,又指黄振强一直知他留在「屠龙」是为观察示威者。
控方之后再问李曾在讯息中提及「无双」、「爆大技」,李解释在游戏「三国无双」中,玩家可操控不同武将角色和「储气」。法官就问李:「咩气?武器嘅器?」李指是「呼吸个气」:「如果你俗啲讲,爆大技,可以用啲气做啲好华丽嘅动作」;法官不解再问:「点样叫『华丽嘅动作』?」李就以手比划后答:「我唔识用口去讲出嚟,法官阁下」,指「总之句说话就系话佢(示威者)会近距离攻击警察」。控方续问李于2019年的社运中,示威者是否会运用许多打机用语以沟通战术;李就指「纯粹打机术语,无关点样理解」,又向控方确认自己是「乱噏(用语)」,及向法官确认当时有许多游戏关于打仗、收集武器或「气」。
指警方跟示威者武力不对称
就中大示威情况,控方指李曾传录音讯息称现场只有二、三百人,「计尽四百人……擸架撑得嗰五十人,擸架撑仲唔知系咪真系打」,又提及「不如放弃」;李指是当时观察现场环境后加以评论,因当时「屠龙」打算到中大,故他提出「不如返屋企」,而他亦曾传录音讯息称:「大杀伤力武器收X起晒,唔X畀用,我X你老母」,李在庭上进一步解释,觉得「中大嘅人嘅道德有啲问题,我唔知道边个收起啲武器,我觉得有啲问题」。
法官张慧玲就追问他认为谁人道德有问题及「收埋咗啲大杀伤力武器」的意思,李回答是指「锁起武器嗰啲人」,表示当时已发生开真枪射示威者,但当时仍有一班人锁起武器不准使用。控方就问为何是「道德有问题?」,李回应道:「我觉得如果有人容许,因为如果警察用真枪射示威者,仍然有班人觉得唔应该用武器对付警察……咁我觉得呢班人系有啲问题」,并在控方追问是否认为「警方同示威者武力不对称」时,指「呢个系事实」。
指中大某些示威者做愚蠢行为
控方又播放李的录音,称「啲左胶锁起咗唔X畀用」,李解释当时有人向他指是「助教」收起武器,非「左胶」,但也向法官表示知道左胶是「当时唔想用暴力去做任何抗争嘅人」,即「和理非」;又在盘问下指当时被锁起的物品是弓,他不觉弓属「大杀伤力武器」,当时仅「R水吹」,认为枪械才属「大杀伤力武器」。就李曾传讯指中大示威者没在转角位设路障「畀啲狗上」,李承认是在评论中大示威者设防线的安排,又承认是自己「企喺示威者嗰边,观察后得出嘅评论」,他当时亦录音留言批中大示威者正试扔汽油弹,「试乜X嘢,实得㗎」,指亦属「评论」,因汽油弹造法简单,惟他没打算教示威者制作。
至于李当日为何传讯息指示威者为「童子军」,他指是因「佢哋嘅表现畀我睇唔系一个成熟嘅人,佢哋嬉戏」;控方又指李曾传讯称「不如拎啲左胶出嚟挡子弹啦」,张俊富就传讯指「床褥打得死狗?」李回覆「我冇心机喇, 大家点睇」,控方质疑李与「屠龙」同进同退,李就否认,称只是表达观察现况后的个人感觉,又指中大某些示威者「做啲我会认为系愚蠢嘅行为,例如试汽油弹咁,我觉得好蠢,例如攞床褥出嚟,好蠢」,表示自6月起的示威,从未看过有人做有关行为。
黄后来在中大因中海绵弹受伤、被搀扶离开,李确认黄曾在组内传讯称「全身蓝水、左手左脚报废」,他亦称「蓝水好难清」,承认自己没为意下「越行越前」。李又解释,因中大有许多装备及汽油弹,当时「屠龙」成员在讨论是否入中大,「我咪同佢哋话现场环境系咁罗」,确认控方指,自己是在「提供消息」。
李家田指自己在运动中没诉求
控方之后质疑,李当时已加入「屠龙」数月,称自己不会使用暴力,其理念是否与「屠龙」相似;李回应指「屠龙」示威目的是反对警察使用暴力及五大诉求,惟他否认上述是其诉求,指就运动而言,他个人没有诉求。他又回应控方质疑,自己视「屠龙」队员为朋友,但对他们使用暴力「呢方面冇评价」,「如果佢哋用就用,如果佢哋唔用,就唔用」。
控方之后问及李,其讯息中有一幅图显示把铁钉加到易燃物料会引起膨胀、爆炸,李指印象中「屠龙」没试过这样做,也没有人把该图放在眼内。控方进一步追问如在炮仗内加入铁钉,会否增加炮仗杀伤力,李就以「我冇试过答你唔到」作回应。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