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控方指「20kg」「眼镜」为炸弹军火代号 李家田:属「科幻武器」

2024.07.17
【屠龙案】控方指「20kg」「眼镜」为炸弹军火代号 李家田:属「科幻武器」 屠龙小队在TG群组内,以「大plan」形容小队在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当日的行动,部份成员在游行前一日被捕。
美联社资料图片

屠龙案」周三(17日)续审,控方重点关注「屠龙」Telegram(TG)群组中,有多个讯息涉及「EMP」、「AR 15」、「眼镜」、「auto glasses」等字眼(不同枪械的代号)和「20kg」的讯息,其中「20kg」被控方指称是指本案涉及的炸弹。被告李家田供称自己不知道队员在对话中意思,亦没有过问。李家田指当中的「auto glasses」应指自动手枪,而他曾在打机时看过「EMP」,是电磁脉冲的英文缩写,李的认知属「科幻武器」,所以有关内容「应该系吹紧水」;李之后完成共8天的作供。

不同意控方指自己当时知道「屠龙」拥有枪械

控方引述TG帖户名称「Kan」(被指为队员林铭皓)在2019年11月22日的讯息,称「我想同佢哋用眼镜」,问李讯息中「佢哋」是指谁人;李指应与群组内一则Facebook贴文连结有关,内容涉及惩教人员可出任特警,故应是指惩教职员。而「Kan」所指「想同佢哋用眼镜」,李确认意思应是想以枪械对付警察,遭控方质疑李当时知道「屠龙」拥有枪械,但李表示不同意,反驳指「佢想,可以系未有,所以我唔知道」。

就控方指张俊富曾发出讯息「20kg交畀你」,李表示自己不知道「20kg」是什么意思,也没有过问;而根据纪录,TG帐户「快乐的TT」(被指为队员梁政希)曾发问「20kg系咪开心嘢」,控方问李如何理解,他就回答指不知道是什么,同样也没有过问,但就被控方质疑,李回应:「我同唔到你讲点解我冇问……因为我冇做到,我冇做到嘅嘢冇得解释点解我冇做,冇问就系冇问」。控方再质疑除「快乐的TT」外,似乎其他人均知道「20kg」是什么,李表示他也不知道其他人如何理解。

控方之后续引述讯息纪录,指李家田曾传讯息「票站得2只」、「点睇」、「I am ready」,而严文谦就回覆「20kg」;李解释他是指当时区议会选举的一个票站,现场只有两名警察,而「V小队」表示将在选举时有激进行动,故他称「ready」是指自己当时在现场「准备好」,如有事可目击,控方就笑著反问他是否指自己「准备好评论观察」,李回应称「系」,并确认当时群内,没有人过问何谓「20kg」。

群组内提及的名称有部分为「科幻武器」

控方续关注「20kg」并引纪录,指张俊富亦曾传讯提及「20kg」,而严文谦回覆「倾哨个位」,问意思是否指「20kg」放在哪里。李再指「唔知」,确认当时无人询问「哨」和「20kg」的关系。控方之后再引纪录,指黄振强于20191129日曾在群内表示「我直接打啦」,而「Kan」当时回答「下,讲紧个20,唔使睇?」、「你想做大嘢,系要plan㗎」,黄就指「啪尖沙咀狗屋」,「Kan」再回覆「佢哋喺入面都炸唔死佢哋」,黄则指「佢哋会出嚟」。控方询问两人「用咩炸」,李表示可能是汽油弹,直言「佢哋可以用呢个词语形容」,而他亦不知道「20」是什么和没有过问。李曾在群组表示「不如静静哋去咗台湾先」,黄回应「好想打」,李当时回覆:「你去完台湾咪有得打。」李庭上解释,当时听闻有类似军训的活动,预计有体能及枪械训练,及后得知训练,包括左右脚深蹲 30 次等「好辛苦」,故不打算参与。

另外,纪录显示严文谦曾于2019年12月1日在群组中,提及「EMP」、「AR 15」、「auto glasses」,「Kan」则提及灭声器、防弹盾及到荃湾拿取装备,黄就称「预咗90枝酒」,而「Kan」则答「唔系烟花咩」。李家田确认「auto glasses」应是指自动手枪,又认为「EMP」应是Electromagnetic Pulse的缩写、即电磁脉冲,称自己曾在打机时看过,惟称:「应该系吹紧水,我认知系科幻武器」。控方就引述帐户「百鬼夜行」(被指为队员程于宝)称;「听日引战系咪掉枝酒得」,严文谦回覆:「直接打近身」,「百鬼夜行」就关注「咁咪你都中X埋」,李表示不知各人「讲紧中咩」。

在队内不被重视

控方再引述指张铭裕曾于群组内传送一条疑似试爆的影片,李家田表示不记得当时有否看到。他又在盘问下,指自己不知道及没过问群组内的讯息意思,包括群组内谈及「8号之后我哋使唔使避一避」、「引战」、「大plan」、「净系引班狗过嚟」,以及黄振强曾传讯指「明知听日大嘢」等。李家田又指,直至黄振强等人于128日被捕时,仍未决定是否参与当日游行,他在之前一天晚上更在酒吧喝醉,没前往「屠龙」位于湾仔的安全屋,并指即使队员到安全屋亦是为了睡觉,而非控方所指的「备战」。李又指自己当日凌晨,曾向黄表示「同女仔一齐」及指黄「阻人」,李庭上解释出自万梓良在《赌侠大战拉斯维加斯》的对白「阻人扑野死左会俾人烧春袋」,但强调自己只是「讲笑」。

李家田又在盘问下回应「屠龙」的行动会议,称自己没出席20191125日的会议,但确认控方质疑指他没在群内表示不出席。控方之后问李,他没参与「屠龙」在泰国的旅行、参与理大示威却指「屠龙」没人参与,他没出席会议也没人过问,会否感到自己不被重视;李表示「都有少少」,但他没有就此向黄投诉,确认「屠龙」其他队员对其态度一向如此。

因遭警袭击放弃缄默权

控方另亦多番质疑,李家田刚好没出席所有TG纪录中提及的会议,而出席了纪录中没提及的会议;李同意,而就控方指其手机中,有18个小时的群组讯息消失,李表示自己在退群时,看到该些讯息正被删除,指或由管理员删除。

控方今又问及李,是否因没钱交学费而未能于浸大高级文凭课程毕业,李家田就强调,自己当时选择不缴交最后一个学期的学费,因「想悭返啲钱买镜头」。李家田的代表大律师之后作出覆问,提及李曾指得悉自己有缄默权,问他为何在录影会面中説话,李就直言是因「喺经历咗警察喺我屋企嘅对待,我服从佢哋嘅指示。佢哋叫我系喺录影会面讲嘢,所以我就喺录影会面讲咗嘢」。他又确认,「屠龙」群组从没提及,参与示威的队员须于128日下午四时集合。李之后完成历时8天的作供。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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