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李家田外的被告不作供不传召证人 7.25续审

2024.07.18
【屠龙案】李家田外的被告不作供不传召证人 7.25续审 「屠龙案」被告李家田完成作供,案件押后至7月25日续审。辩方读出第二份「承认事实」,内容关于理大冲突。
路透社资料图片

「屠龙案」周四(18日)在高院踏入第55日审讯,被指为「屠龙」队员的李家田已完成作供,由代表大律师读出控辩第二份「承认事实」,内容涉理大冲突。辩方确认本案馀下被告均不会出庭作供,亦不会传召证人。法官张慧玲需要跟控辩双方商讨法律问题,案件押后至下周四(25日)续审。

被告李家田由大律师何正谦代表。「承认事实」内容指,理工大学附近道路在2019年1117日下午被阻塞和纵火,北面行人天桥更遭严重焚毁,基于形势危险,警方决定围堵理大,说服留守人士投降。围封部署计划图显示,警方于柯士甸道、漆咸道南、畅运道、加连威老道、科学馆道、科学馆径一带设防线,防止「暴徒」从理大正门逃走;于南桥及北桥设防线,防止「暴徒」从理大DP栋逃至港铁红磡站;再于消防处总部外、红磡绕道设防线,监察交通及防止有人进入理大。

控辩第二份「承认事实」涉理大冲突

「承认事实」指,上述围封计划于20191117日晚上7时完成,警方原定于晚上8时开始拘捕留守人士,但因为人数众多,行动推迟至晚上10时。政府其后呼吁在理大留守的人,从李兆基楼Y座出口离开。晚上10时后,除了被核实为记者或急救员者,从理大出来的人均以暴动罪被捕。警方曾获消息,指有逾100名中学生仍留在理大,他们大部分感困惑、可能已受伤,但害怕被捕后遭受警方粗暴对待而不想投降,或不敢离开。翌日晚上8时,指定人士获准进入理大作游说。

 「承认事实」最后指,警方于20191129日将理大交还大学管理处,行动终结。理大事件由1111日持续至29日,超过1,100人被捕或被记录资料,而警方「保障了逾300名未成年学生的安全」,并发现汽油弹、化学品及其他武器,理大校园遭广泛且严重的破坏,附近公共栏杆、路砖亦遭大规模破坏,尖沙咀东部有大量车辆遭焚烧。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陆南才 网编:陈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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