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15人声援理大暴动罪成求情 案件10.4判刑
2019年香港「理大围城」事件中,共213人在理大外被围捕,并被控以暴动罪,其中一宗涉及15人的案件周二求情。被告案发时年龄介乎14至24岁,有辩方律师力陈被告为有为、不可多得的青少年,案件为他们带来毁灭性影响。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三(10月4日)判刑,各被告续须还柙。
辩方求情力陈部分被告年青有为不可多得
本案涉及15名被告,分别为案发时14岁女生、15岁李姓女生、15岁邓姓学生、19岁李文彬、15岁林姓女生、21岁孔君濠、19岁桂隽豪、21岁黎俊文、18岁刘达森、22岁李德辉、17岁魏健、20岁谭乐轩、21岁谭文骏、24岁谭伯全及20岁田浩辉;其中李文彬审前承认一项暴动罪;其馀10男4女被告,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各被告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弥敦道一带,连同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谭乐轩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于11月19日在宝灵大厦外附近地方,管有一个可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辩方周二在庭上作出求情,其中代表第1至第5被告的大律师透露,法庭早前为被告索取的教导所报告正面,望法庭可采纳报告建议,把5人判入教导所服刑;代表第6被告孔君濠的大律师求情时就指,被告是有为青年,在案发后,一直担任社区健康及医疗支援工作,明白服务基层的意义;另代表第9被告刘达森的大律师则指,被告案发时仅19岁,案发后报读土木工程课程,望能赶及服刑后完成最后一年课程,以投身自己感兴趣的志愿。
至于代表第10被告李德辉的大状就力陈,虽然被告在案发后承受很多压力,但仍勤奋学习和工作,并于2021年获得大学学位,又指被告在案发前于国内参与教育工作,是不可多得的青少年,望法庭可给其一个机会。
有被告到现场犯案全因好友被困理大
代表第12被告谭乐轩的大律师就透露被告的背景,指被告出身草根家庭,与家人关系良好,从小勤奋学习并入读英华小学及英华书院,成绩虽普通但积极参与义工服务,其中学校长亦为被告撰写求情信,赞掦被告人品,而被告最终升读港大并顺利毕业,当日犯案全因好友被困理大,被告已感悔意,并为父母对其担心而深感抱歉。辩方续指,被告背景报告指其本有光明未来,但被定罪及可能被长期监禁,带来毁灭性影响,惟这不仅是被告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望法庭可酌情减刑,让被告可尽快出狱,从而回馈社会。
馀下3名被告,代表第13被告谭文骏的辩方就指被告虽在破碎家庭中长大,惟被告很懂事,候审期间完成大学学位,望服刑后可重投游泳教练工作;第14被告谭伯全的大律师就表示,被告家庭非美满,成长时需靠自己努力挣扎,但被告的老师及同学均指被告乐于助人,曾在内地义教,其家人亦形容被告是正直、善良及有为的人。此外,由被告亲撰的求情信就力陈,自己因家庭原因及父母关系,曾辗转到不同家庭居住和寄居朋友家中,至大学住宿后自力更生;大律师形容,被告意识即使无心作暴力行为,出现亦无疑鼓励其他人士,指被告已作反省,会在狱中装备自己,望法庭可接纳被告参与程度较低而作出轻判。
第15被告田浩辉大律师求情时就指,被告出身中港家庭,家境一般,案发后父亲不幸离世,被告没因本案而自弃,反获文凭又积极装备自己,有计划在服刑期间学好英文,而被告案发时只有20岁,非积极参与者,同样望法庭可作出轻判。暂委法官刘绮云听毕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三判刑,各被告续须还柙看管候判。
案件编号:DCCC799/2020、DCCC462/2021 (已合并)
记者:吴婷康 责编/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