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赖振邦「串谋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爆炸」罪成 其馀人脱罪

2024.08.29
【屠龙案】赖振邦「串谋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爆炸」罪成 其馀人脱罪 「屠龙案」赖振邦「串谋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爆炸」罪成, 其馀5人全部脱罪。
法新社资料图片

「屠龙案」经过81天审讯后,9人陪审团在周二(27日)于高等法院退庭商议。经过23小时商议,周四(29日)达成裁决。就「串谋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裁定6人罪名不成立。除了赖振邦是8比1,其馀被告均是9比0的一致裁决。赖振邦的交替控罪「串谋导致危害生命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陪审团以7比2裁定他罪成。

被告同时被控「串谋谋杀」罪,陪审团一致裁定其中6人罪名不成立。赖振邦以8比1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李家田被控「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以及案中唯一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陪审团亦一致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脱罪的被告得悉裁决后发出微笑。

粤语组报道 编辑:陆南才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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