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4认罪被告求情 官指两被告被人利用

粤语组报道
2024.09.27
【屠龙案】4认罪被告求情 官指两被告被人利用 2024年9月27日,香港法庭处理4名「屠龙案」认罪被告的求情。
路透社资料图片

在香港,法官周五(27日)处理4名「屠龙案」认罪被告的求情,其中曾任从犯证人、承认串谋谋杀等罪的被告苏纬轩指被捕时仅18岁,这四年间已明白自己做法天真及鲁莽,望法官给予机会;法官就提及,没证据显示蔡凯明及陈玉龙得悉涉案串谋存在,可见两人被利用。 4人暂定11月中判刑。

控方透露苏纬轩于美国出生

法庭今处理4名认罪被告的求情,包括苏纬轩(23岁,兼职救生员)、彭军壕(38岁,无业)、蔡凯明(25岁,兼职仓务员)及陈玉龙(32岁,技术人员),其中苏承认串谋谋杀、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及使用枪械,以及使用枪械及弹药意图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三项控罪;彭就承认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蔡承认协助和教唆制造爆炸品;而陈就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和串谋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

苏纬轩曾在案件审讯中任从犯证人,控方透露苏于美国出生,没刑事定罪纪录,没资料显示其教育背景。辩方求情时指,在苏于大埔开枪抗拒警方拘捕一事发生后,便一直任苏的代表大律师,苏被捕后遭收押警署,自己当时在警署内与苏倾谈良久,对方给予自己很深印象,形容年仅18岁的苏对社会抱有热诚,当时曾指社会像「危楼」一样充满问题,不可以让危楼续建,认为苏「几硬颈」,同时「几天真」,但个性正直,「以为自己系啱」。

辩方指苏因还押改变其人生观、求学态度及与家人关系

辩方又指,一直与苏的父亲保持紧密联络,对方十分疼爱苏,为被捕的儿子奔波,但苏与家人关系紧张,还押初期更拒绝让父亲探访,遂由律师代苏父传达口信,惟数年间见证苏的成长,其态度有所软化,跟父亲的关系亦破冰,苏父可得以探望。

辩方力陈,苏之后曾表示,发现还押前身旁的人所给予的讯息并不完全正确,已知道自己做法天真及鲁莽,强调无意淡化本案严重性,但重申苏的年纪相对较轻,思想天真、受人影响,又指他本无心读书,但还押时曾分享狱中读书情况,苏因还押而改变其人生观、求学态度及与家人关系,是「不幸中大幸」;辩方最后指,望法官理解苏的人生路很长,现时只得23岁,望法庭可给其机会,强调苏不但第一时间认罪,亦任控方任证人,在还押四年间更有所改变,已明白终需面对社会、外出谋生,故现别无他想,仅努力读书并弥补错误。

彭军壕向法官承诺「永远永远唔会重踏法庭」

至于另一任从犯证人彭军壕,控方指他学历为中三,无刑事定罪纪录;辩方求情时指,彭虽明白判刑要反映案件严重性及其罪责,刑期绝不会短,但望法官考虑其早有悔意,被捕后很快就跟控方表示愿任控方证人,后遭单独囚禁,较一般囚犯更感孤单、辛苦,其中4年8个月的铁窗生活,已深深烙印在其心里,终身不能抹灭,并向法官承诺「永远永远唔会重踏法庭」,可见其重犯机会微乎其微。

就另一被告蔡凯明,控方指蔡被捕时被发现手机管有儿童色情刊物,因此被判囚6个月,蔡曾就读高级文凭、兼职仓务员,没刑事定罪纪录。辩方求情指,蔡至今已被还押4年5个月,辩方采纳书面求情陈词,不在庭上复述或作补充。

辩方指被告不知道涉案串谋目的及规模

不过,法官就关注在判刑时,不可抹煞蔡犯案与2019年反修例事件有关,虽然蔡不知悉「12.8杀警计划」的炸弹及枪械杀警串谋,故不涉及《反恐条例》下「订明标的之爆炸」,仅帮忙制造涉案引爆器,但认为蔡肯定知道引爆器与非法集结或暴动等有关。辩方就回应,承认蔡犯案与社会事件有关。

法官续指蔡,明知道帮人有关事情,「明显用嚟对抗警方、对抗政府」,非仅贪得意,重申不可抹煞其背景,其中蔡曾以Telegram帐户「Google Drive Google Inc.」与主谋吴智鸿及罪成被告赖振邦对话,赖并在对话中,向蔡直言「目的一致」,蔡当时确认指目的为反抗政府、五大诉求。辩方就强调,蔡虽如此回应,但并不知道涉案串谋的目的及规模。

法官指没证据显示蔡和陈两人得悉涉案串谋存在

就被告陈玉龙的求情,控方透露他为中五学历,没刑事定罪纪录;法官关注陈承认以不同电邮地址等方式,为另一认罪被告苏纬轩收取枪械零件包裹,惟辩方书面求情陈词提及,陈称以为有关零件为玩具,故每次为苏收件就收取200元,指陈除管有可发射子弹的枪外,还管有许多子弹。控方补充资料就指,陈承认管有一把手枪连14发子弹及78发弹药。

法官指,难以接纳被告目的仅为收藏弹药而非使用;辩方就解释,被告以为零件为玩具仅为陈的警诫供词,全部弹药由苏交给陈,苏或于稍后时间向陈取回。但法官就反驳,须考虑2019年之社会背景,认为被告在此背景下多次帮苏收取枪械,加上手枪装有弹药,随时可被使用,难以完全排除陈有非法意图。

辩方之后续求情指,陈获多名亲友撰写求情信,充分显示对其的爱护,而陈在还押期间阅读不少书本,没放弃自己,望服刑后照顾家人,望法官「畀个机会后生仔」,让他可尽早出狱,积极面对人生。

法官就指,就蔡凯明及陈玉龙在本案角色,认为涉案串谋牵涉多人,但没证据显示蔡和陈两人得悉涉案串谋存在,可见两人被利用,非涉案串谋的串谋者之一,故两人的判刑基础非串谋罪,惟认为按当时社会大氛围,两人不可能不知道引爆器及枪械与反政府及反修例有关,故在判刑时会作考虑,并将四名被告的判刑,暂押后至11月14日。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编辑/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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