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男子涉七一刺警案后网上煽惑伤警 判囚2年

粤语组报道
2024.11.01
【香港法庭】男子涉七一刺警案后网上煽惑伤警 判囚2年 被告早前在庭上解释自己的留言是想表达刺警案「好假」,被法官指其论调是「大谎话」。
美联社资料图片

香港七一刺警案当晚,一名男子因在「连登」留言,被控「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案件周五(11月1日)判刑。法官强调,被告煽惑他人攻击警员脆弱身体位置,可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武力程度绝不轻微,又批被告以匿名方式犯案,行为可耻,须判处阻吓性刑罚,判囚两年。

即使无人实际被煽惑不减被告刑责

被告容昌明(现25岁,装修工人)被控于2021年7月1日,在香港意图使香港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上述警务人员。容在审讯时曾作供,解释留言只为「食花生」及贪玩,并欲表达七一刺警案事件「好假」,同时回骂留言骂自己的网民,无意煽惑他人攻击警员。

辩方今求情指,本案属个别事件,被告犯案是愚蠢、出于鲁莽,纯粹是「多口」,被告如今已有深切悔意。而由被告自撰的求情信,就为事件对社会秩序造成影响及引致公众不安,向受影响人士及法庭致歉。

暂委法官陈慧敏在早前判决时曾强调,公众人士能自由浏览连登讨论区,从刺警主题帖文下,可见有大量会员带有仇警情绪,而被告在高危日子,建议伤害警员较脆弱的小肠位置,予人深刻印象及影响,认为当时社会弥漫仇警情绪,不可排除有人会被煽动犯案,以暴力破坏公共秩序的风险;法官今判刑时指,被告煽惑他人「插」警员的脆弱身体位置,可导致他人严重受伤甚至死亡,武力程度绝不轻微,即使无人实际被煽惑袭警,亦不会减轻被告刑责。

官强调被告必须为其行为负责

法官续指,涉案留言在流行讨论平台「连登」发布,任何人可自由浏览,讯息能快速传播,实际及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即使被告非公众人物,仍可能激发他人无知跟从,强调被告紧接七一刺警事件后发出帖文,正面挑战警方,当时警方执法面对重大威胁,为保障警员、保护社会安宁和秩序,故法庭须处阻吓性刑罚,防止同类罪行重覆发生。

法官又指,在网上平台大家能用不同方式隐藏身份,直言侦破该类案件非常困难,批评被告自以为毋须负责,行为可耻,不可能置身事外,而留言煽惑他人容易模仿及进行,可能引发大量同类罪行,令情况失控,遂以24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而被告的个人情况不构成任何减刑理由,故把被告判囚2年。法官并直言,明白刑期对被告的沉重打击、对其家人影响,但强调被告必须为其行为负责。

案件编号:DCCC229/2022

编辑/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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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中共垮台
2024/11/03 02:15

流氓中共告诉世人:“车可以倒著开,历史和社会也可以向后倒退”…
若果真如此,公理、正义又将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