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网上发「杀死林郑」帖 六旬汉煽动罪成还押候判
2024.10.02
一名63岁退休男子,被指于2020年间在网上发文,讨论「点样杀死林郑」,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有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周三(2日)在区域法院裁定罪成。法官指,被告发文时社会动荡及受激进思想氛围影响,不相信被告只是与朋友「吹水讲笑」,尽管最终没有人实际犯事,但煽惑他人作出行动已属违法,故裁定被告罪成,还押下周一(7日)判刑。
官批被告在帖文再补上留言令议题继续发酵
被告潘德恕(63岁),报称退休人士,案情指控他于2020年2月在Facebook发布「真系认真谂吓,点样杀死林郑」帖文,并留言讨论动用枪炮、收买林郑丈夫及用「美男计」等内容,被控煽惑伤人罪,被告否认控罪受审。
被告在审讯时曾辩称,发表帖文只为与朋友「吹水讲笑」,「越夸张啲人越觉得搞笑」,不相信帖文会引致他人违法,并指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知道不是认真,是天马行空的想法,付诸行动机会是零,因自己没有朋友是黑社会能够接触枪械,也没有人会如此愚蠢地公开违法行动。
法官陈广池作出裁决时强调,被告非目不识丁的人,曾于2016年参选特首选委文化小组界别选举,得票353票,间中会阅读网上新闻及资讯,知悉2019年及2020年的社会示威和暴乱事件,故认为其证供不尽不实,刻意淡化自己发表帖文的目的和意图,认为被告利用帖文标题引发讨论,再补上留言令议题继续发酵。
指被告从来没有澄清表明帖文内容是搞笑
就被告辩称指智力正常人士不会认真看待帖文,法官就质疑被告「怎可能知道700多人的想法?」并指被告从没向朋友表明留言为搞笑、不要当真等,又批评被告辩称如表明是搞笑则不好笑,只属自圆其说,低估其帖文产生的效应。法官又指,被告煽惑他人作出行动已属违法,毋须着墨仔细行动计划,被告进一步留言,明显是有意「激活」有关行径。
法官又反驳,被告在案发两年后,才轻描淡写说是为搞笑,惟案发时香港「正经历一场场最严峻及动荡暴行的洗礼」,若单认为「言者无心」,就代表「听者无意」,是简化互联网的效力,且被告承认自己有海外朋友,故法庭不能排除有人会把帖文截图及转发,甚至作第3次创作,传开伤害特首的想法,令更多人分享。
指经历2019年后激进行为已不能视为天马行空
法官指,被告于2020年或更早已对政府有不满,认为九成九港人都不喜欢林郑,加上在社会动荡的激进思想氛围下,认为他不可能只是在吹水说笑,强调在当时大环境下,包括经历2019年7月1日暴力占据立法会大楼、中大攻防战、11月的理大占据事件、火烧红隧收费亭等暴动,「任何激进行为已经不能视为天马行空,绝无可能」,又反问在2019年「有谁会想到立法会大楼会被大肆损毁、理大会火光熊熊,而中大会变成战场?」
法官认为,被告真心希望特首遭受不幸,强调被告在《国安法》生效后被捕,当时整个社会气氛已全盘逆转,被告自然可表示杀死林郑没有可能,但法庭在考虑被告于2020年2月的犯罪意图下,裁定他罪名成立,被告须即时还押,案件押后至10月7日作求情及判刑。
案件编号:DCCC1017/2022
编辑:潘加晴 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