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第二案】次被告:擬周梓樂悼念集會放煙彈以阻嚇警暴

粵語組報道
2024.12.11
【反恐第二案】次被告:擬周梓樂悼念集會放煙彈以阻嚇警暴 2020年1月8日,香港市民在將軍澳搭建一座臨時紀念碑,悼念在抗議活動期間從停車場墜落身亡的22歲大學生周梓樂。
路透社

香港反恐第二案周三(11日)續審,次被告李嘉濱被捕後在錄影會面提及計劃在周梓樂悼念集會中,放置墓碑外型、以10公斤硝酸鉀製成的煙彈,令警方「唔好肆無忌憚咁警暴」,但至被捕前仍未組裝。另外,李否認曾參與羅湖站及深圳灣口岸爆炸案。

行動前先後到將軍澳探路

本案8名被告:何卓為、李嘉濱、吳子樂、張家俊、楊怡斯、張琸淇、何培欣及周皓文。首7名被告面對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交替控罪,牽涉明愛醫院爆炸案(2020年1月27日)、羅湖港鐵站爆炸案(2020年2月2日)及計劃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附近放炸彈(2020年3月8日)。李嘉濱另涉向警方訛稱住址,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周皓文則被控企圖製造炸藥。

周三庭上續播放李嘉濱的錄影會面片段,他在會面中透露,「五飛」、「西瓜」、「叉雞飯」及「Missy」於2020年2月中旬,曾商討欲在3月8日,於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放置一個類似煙彈的裝置,裝置計劃以10公斤硝酸鉀製成。而在3月6日,「西瓜」就駕車接載各人到將軍澳探路,翌日再由另一人再接載李到將軍澳,以了解警方有否設路障。

會面中稱願向警提供手機及TG程式密碼

李在會面中詳述相關計劃,指從網上得知,在3月8日有集會紀念周同學,故打算把煙彈製成墓碑形狀,目標是讓警察清場時造成混亂;偵緝警員4181陳國威在會面中追問:「放置呢個咁嘅炸彈,目的係為咗乜?」李回答是為向警方表示「有呢樣嘢存在」,令警方「唔好肆無忌憚咁警暴」;又透露他曾跟「KING」討論找人做文宣以吸引警方到場,但最終未有成事。

另一偵緝警員11632溫文鏡就問李:「周同學叫咩?」李回應「我唔知」,溫隨即再問:「你唔知佢叫咩名,就整個墓碑俾佢?」李就指沒記住其名字。李在會面中續透露,自己負責找「鬼車」,而「五飛」就負責搬運炸彈;在最壞情況下,李亦會幫忙,而「西瓜」就負責準備引爆裝置,但直至被捕前仍未組裝炸彈,「純粹只係一個計劃」。

此外,李在會面中指願提供手機及TG程式密碼,供警方查看訊息內容;警方就發現,一個名為「烘焙同好會0.3」的群組中有兩條影片,李確認首段影片是硝酸鉀混合金屬粉(鋁粉、鎂粉)再點火,第二段片則額外加入硫磺,是他在大角咀宏創方單位作測試,而在被捕前尚未決定將製造哪款。

否認參與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站爆炸案

李又指,希望做出的煙彈或有炸彈威力,警員陳國威追問李預期的炸彈威力效果,李就表示自己沒相關知識,故無法預計。陳再追問究竟是「炸彈定煙彈」?李回應是預計製作煙彈,又透露他們以Bitcoin收取捐款交租及作為隊員的生活費,而在被捕前,已籌得約5000元美金,並轉至其名下銀行戶口。

警方在會面中就向李指出,深圳灣口岸近對港大堂男廁附近垃圾桶,在2020年1月28日早上發現有炸彈,問李當時身在何處;李指在西環住所睡覺,沒去過深圳灣,惟警方懷疑李曾與何卓為、吳子樂製造炸彈,李再將炸彈轉交他人放在深圳灣垃圾桶,李就否認,又否認自己有參與羅湖站爆炸案,但指該案被搜獲的玻璃樽款式,與他早前用於明愛醫院事件中的款式相同,估計是「五飛」及一名叫「喂」的男子牽涉在內。審訊周四(12日)續。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編輯/網編:畢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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