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3男涉理大冲突暴动罪成囚6年 官指咎由自取

粤语组报道
2024.11.22
【香港法庭】3男涉理大冲突暴动罪成囚6年 官指咎由自取 2019年11月21日,香港的反政府抗议者离开理工大学校园向警方自首。
路透社

香港理大冲突事件,15人从理大突围后被捕被控暴动罪,当中12人认罪,另3人不认罪受审最终被裁定罪成,周五(22日)判刑。法官指,理大暴动属早有预谋,为本港其中一种暴力程度最高、规模最大、公共开支最大、威胁性及滋扰性最大、对社群关系影响最严重的暴动案件,考虑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份带领暴动等因素后,以6年监禁作量刑起点。并直言「完全没有减刑因素」,斥3被告前途受影响「咎由自取」,现表示后悔为「口惠而不实」,判3人各监禁6年。

辩方求情指没证据被告有份带领煽动

3名被告分别为朱健君(案发时22岁,现年27岁)、许铭晋(案发时19岁,现年24岁)、马健朗(案发时22岁,现年27岁),共同被控一项暴动罪,被指与同案被告于2019年11月17日至11月18日期间,在香港理工大学与畅运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法官谢沈智慧早前在裁决时,批评3人在审讯时的作供「胡说八道、穿凿附会」,拒绝接纳,案件并排期至今处理求情。

辩方今在庭上表示采纳书面陈词,没有口头补充;法官谢沈智慧就质疑辩方引用的「梁子扬案」不适用于本案被告,辩方之后表示撤回陈词。法官之后处理判刑,先引述辩方求情陈词称没证据显示3人有份带领、煽动等,他们只是从旁协助的参与者,冀法庭考虑他们当时的年纪,予以轻判。

就被告朱健君,法官续引述辩方求情指他修毕科大理学士,后于中大修毕护理学硕士,任职注册护士,更获医管局嘉许,获不少专业进修证书,又在疫情间曾到隔离病房协助抗疫。陈词又指,朱出身草根家庭,朱自小独立,并自小学四年级起信奉基督,过往参与救世军实习、探访低收入家庭等,指朱或因本案失去护士资格及与家人相处时间。

官批辩方所呈案例扭曲事实误导法庭

至于另一名被告马健朗,法官就引辩方陈词指,马在浸大社工学士毕业后,同于中大修毕护理学硕士,并获聘用为注册护士,现因本案辞职。马撰写的求情信就指自己前途受影响,或失护士资格,双亲承受巨大压力,承诺日后会奉公守法。其母撰写的求情信就指被告当时仅受社会气氛及错误资讯影响,其他亲友亦撰求情信指他孝顺、正直、善良,为家中经济支柱。

馀下的被告许铭晋,法官引述辩方求情陈词指,许自小父母离异,于单亲家庭长大,但关爱同母异父弟弟。虽成绩一般,但运动表现彪炳,另性格纯良、健谈。至于许铭晋方引述的「梁子扬案」,量刑起点为两年,法官就引上诉庭判词批评该案原审法官判刑时「瞻前顾后」、「模棱两可」,不可抽离整个理大暴动背景理解,本案与「梁子扬案」案情完全不同,批评辩方扭曲事实,误导法庭,辩方指被告只是逃出理大,惟本案被告承认曾在理大内暴动,故是漠视被告被定罪的基础,并直言以两年作量刑起点实太低。

斥被告面对判刑才表后悔「口惠而不实」

法官判刑时指,3被告于11月17日校园被围封前已进入理大,在警方不断呼吁下仍没离开,继续留守,于翌日连同约百名示威者试图从理大正门逃走,认为香港作为法治社会,不能容许针对执法者的罪行,须对犯案者判处形同迎头棒喝的刑期,否则社会将负上惨痛代价。

法官续指,理大暴动属早有预谋,为本港其中一种规模最大、威胁性及滋扰性最大、对社群关系影响最严重的暴动案件,并指有警员在值勤期间右手手指筋腱断裂、装甲车被焚烧,而理大共花3亿港元维修,考虑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份带领暴动等,遂以6年监禁作量刑起点。由于3名被告于漫长的审讯后被定罪,法官直言「完全没有减刑因素」,判处3人各6年监禁,并斥3人前途受影响是「咎由自取」,面对判刑才表示后悔为「口惠而不实」。

案件编号:DCCC203/2021、DCCC204/2021、DCCC206/2021、DCCC616/2021 (已合并)

编辑/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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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中共垮台
2024/11/23 01:39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