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两党提法案制裁港官、司法人员 已「跳船」检控官获剔出名单

记者:江颖(华盛顿)
2025.01.24

美国国会众议员金映玉(Young Kim)与麦高文(Jim McGovern)于美东时间周五(24日)早上联手提出一项新法案,要求制裁48位未曾受到美国制裁的香港官员和司法人员。这些官员包括多名终审法院及《国安法》指定法官,以及任职于律政司、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警务处等机构的人员。该法案旨在追究这些人员在协助北京执行《港区国安法》过程中所涉及的侵犯人权行为的责任。

根据《自由亚洲电台》获得的法案文本,这48位香港官员名单包括: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欧智光、警务处处长萧泽颐、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等。这些官员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对于检控泛民主派议员及「反送中」示威者,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提案要求总统特朗普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内,向国会的相关委员会提交是否对这48位香港官员实施制裁的决定。判定将依据《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案》(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以及两项行政命令下的制裁标准进行。

国会议员:现在是时候全面执行这些制裁了

来自共和党的金映玉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北京的《国安法》是中国共产党官员用来推行专制、加强对香港人民控制的伪装手段。我坚决反对让北京压制追求自由的香港人民声音。这项《香港制裁法案》(Hong Kong Sanctions Act)彰显了美国对香港民众的承诺,并将追究相关官员的人权侵害责任。」

来自民主党的麦高文议员则表示:「我非常自豪与金映玉议员共同领衔这项法案,要求对香港官员的制裁进行审查。国会已经授予行政部门多项工具,用以反击中国政府在香港对民主与人权的镇压。现在是时候全面执行这些制裁了。这是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对香港人民表达真诚支持的最低要求。」

一直与有关议员沟通的自由香港基金会(CFHK)政策与倡导协调员许颖婷表示,近年香港的民主倒退情况愈发严重。美国行政当局自2021年以来缺乏实质行动,因此她支持国会向行政当局施加压力。

已辞职检控官陈淑文被剔除出制裁名单

许颖婷表示,新法案传达一个明确讯息:香港已经失去司法独立,且司法人员在协助香港政府打压并囚禁持不同政见的人士方面,扮演了积极的角色。

据本台了解,该法案是在2023年11月提出的一条类似法案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新的制裁名单删除了已辞职的香港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陈淑文的名字。

许颖婷说:「新法案将她(陈淑文)从制裁名单中剔除,某种程度上传递出一个讯息给其他司法人员,甚至整个司法机构,告诉他们有权控制自己的行为,这并非威胁或惩罚,而是让他们有机会决定,是否仍然愿意参与香港政府威胁民主、人权及自由的事务。」

外界早前质疑陈淑文是因2023年的制裁法案而「跳船」。香港政府当时表示,陈淑文于制裁法案宣布前已申请离职,并否认她离职与制裁有关。据报,陈淑文在2024年1月15日向律政司同事发送电邮,指当日是她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除了旧版本《香港制裁法》,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在2022年7月发表的研究报告中建议制裁15人,指他们参与了香港政府的政治案件,其中陈淑文的名字亦在名单之中。

新法案目前处于国会立法过程的初期阶段

据了解,新法案目前处于国会立法过程的初期阶段,仍需经过相关委员会的仔细研究与辩论,并投票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动。如果在委员会审议阶段未能获得批准,该法案将结束立法过程;如果获得批准,则将进入下一步立法程序,并可能在众议院进行表决。

香港政府发声明指,有关法案是妄图恫吓维护国家安全的人员,抹黑港区国安法,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都制定了多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美国政客是典型的政治霸权和虚伪的双标,特区政府对所谓的制裁嗤之以鼻,无惧任何威吓,会继续坚定不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强烈敦促美国政客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任何国家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司法程序,都是破坏香港法治,应受谴责。

过去美国对港官已实施过两轮制裁

自从中国实施《港区国安法》以来,美国政府已对超过30名中国及香港官员实施了两轮制裁。

第一轮制裁于2020年7月在特朗普总统任内实施。特朗普政府根据《总统行政命令13936》,对11名香港及中国官员实施制裁。该命令宣布香港的局势构成「国家紧急状况」,并强烈谴责中国政府,特别是推行《港区国安法》的行为。

制裁名单中包括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等官员。他们被指控直接参与推动或执行《国安法》,进一步限制香港市民的言论自由与集会权,并打压民主运动,破坏香港的基本自由与法治。根据制裁措施,所有受制裁官员的资产将在美国境内被冻结,并且美国的个人或机构不得与这些官员进行任何交易或提供资金或服务。

第二轮制裁于2021年3月在拜登总统任内实施。拜登政府根据《香港自治法》对24名中国及香港官员进行制裁,这些官员被指控对中国未履行《中英联合声明》及香港《基本法》下的义务负有重大责任,并且加剧了香港的自治与民主倒退。

此次制裁的范围扩大,涉及的官员包括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港澳事务办公室官员及香港警方高层。港人较为熟悉的名字包括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刘丽华、警务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国安部门负责人蔡志鹏等官员。他们在《国安法》实施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并参与了针对香港民主派人士的打压行动。这些制裁同样要求将相关官员的资产冻结,并禁止美国的个人或企业与他们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编辑:温晓平 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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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香港制裁法》要求制裁的48位香港官员

1. 林定国,律政司司长
2. 欧智光,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
3. 萧泽颐,警务处处长
4. 杜丽冰,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5. 胡雅文,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副法官
6. 苏惠德,首席裁判官
7. 罗德泉,首席裁判官
8. 陈广池,地方法官
9. 谢沈智慧,地方法官
10. 郭伟健,地方法官
11. 陈慧敏,副地方法官
12. 郑念慈,裁判官
13. 陈仲衡,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4. 陈兆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15. 陈家信,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6. 陈庆伟,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17. 张举能,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18. 周家明,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法官
19. 李素兰,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20. 霍兆刚,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21. 香淑娴,裁判官
22. 关淑馨,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院长
23. 林文瀚,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24. 李运腾,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25. 彭宝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法官
26. 彭伟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上诉法官
27. 潘兆初,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28. 李义,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29. 苏文隆,首席裁判官
30. 司徒敬,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31. 严舜仪,地方法官及前首席裁判官
32. 杨振权,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院长;现任通讯监察及监视委员会专员
33. 杨美琪,刑事检控专员
34. 周天行,副刑事检控专员V(科技罪行)
35. 万德豪,副刑事检控专员I(裁判法院)
36. 黎剑华,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IV(2)(B)商业罪行(廉政公署)
37. 伍淑娟,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III(1)(C),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38. 萧启业,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III(1)(A),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39. 罗天玮,助理刑事检控专员I(2),裁判法院(海关)
40. 张卓勤,助理刑事检控专员III(2)(B),高等法院(地方法院)
41. 陈颖琛,高级公诉主任,科技罪行(科技罪行)
42. 庄文欣,高级公诉主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
43. 林宜养,高级公诉主任,政策及行政(检察总长办公室)
44. 刘允祥,高级公诉主任,商业罪行(商业罪行)
45. 李庭伟,高级公诉主任,裁判法院(裁判法院)
46. 吴加悦,高级公诉主任,科技罪行(科技罪行)
47. 徐倩姿,高级公诉主任,科技罪行(科技罪行)
48. 吴美华,私人律师,香港政府指定的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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